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广州公租房新政策
更新日期:2024-08-14 18:07:29浏览量:37
导读:盗窃罪的认定标准为: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2、或者盗窃公私财物800元,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3、盗窃公私财物800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广州公租房新政策
李在珂
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其他犯罪、刑事辩护、毒品犯罪、枪支犯罪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广州公租房新政策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为: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
2、或者盗窃公私财物800元,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盗窃公私财物800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延伸阅读:广州公租房新政策
广州公租房新政策为: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条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四条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二)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为: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
2、或者盗窃公私财物800元,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盗窃公私财物800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延伸阅读:广州公租房新政策
广州公租房新政策为: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条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四条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二)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