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传者:张帆浏览量:2457更新日期:2024-08-11 06:10:41
李在珂律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6日成立,同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展示一流的队伍形象,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共设置各类法庭33个,包括远程视频法庭(数字法庭)、外事法庭、少年法庭、亲情会见室等。远程视频法庭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声音图像和案件信息系统的对接,为不能或不便到庭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外事法庭配有同声传译,维护涉外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少年法庭营造温馨的环境,体现出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司法人文关怀。亲情会见室用于安排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亲属的会见以及心理辅导专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六个区县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监督指导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分别负责立案审查、审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分别负责队伍建设、行政办公、调查研究、法制宣传、纪检监察、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事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京津冀三地实现试点法院跨域立案服务
2017年6月7日,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据介绍,此前共有7家法院被纳入京津冀跨域立案试点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目前,北京法院已经拓展至全辖区均可实现与津冀试点法院间的跨域立案服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媒体报道
2014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亓培冰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侯军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乘车路线
北京三中院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至北苑路北站B2口出; 984路、运通117路、机场9线、426路、430路、464路、569路、479路、620路、558路、695路至北苑站下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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